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和设备管理的专设机构,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本校实际,以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为目标,制订本校资产与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代表学校行使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负责全校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负责全校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登记、统计工作。办理资产的校内外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做好账卡物管理。
3、负责全校资产与设备的配置并监督、指导学校二级单位资产与设备的管理,负责全校预算内资产与设备购置的计划汇总、审批,以及采购、验收、调配工作;负责学校预算内资金和二级单位纳入本处统一采购的办公类通用设备、办公家具的售后维修、保养工作。
4、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及江西竞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工作。
5、根据学校的调配决定,对学校办公用房提出具体实施建议,并进行统筹管理。
6、做好处内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培训、岗位考核等工作,加强廉政建设。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