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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守底线、重规范、提效率、优服务

发布者:zzc  时间:2025-12-23 11:25:47  浏览:

内部控制制度是高校内部治理的基石,是促进依法治校有效落地的重要手段,是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长效保障机制。为进一步强化九江学院招标采购内部控制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规定,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中心)本着“守底线、重规范、提效率、优服务”的宗旨,2025年对九江学院招标采购系列制度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还组织编撰了《九江学院招标采购工作实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一、坚持总体政策稳定、内容结构微调的原则

九江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自2022年11月启用至今,运行总体良好。本次招标采购制度修订,一方面要保持制度政策的延续性,总体框架保持不变部分内容进行微调;另一方面要查漏补缺、系统规整,进一步完善学校招标采购制度体系。

二、适应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采购政策调整的新要求

近年来,关于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不断在调整,有涉及国家层面的,也有涉及省市地方层面的,比如《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版)》《江西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清单》《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九江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5版)》《九江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工作指南》等。因此,本次招标采购制度修订是适应有关法律法规与最新招标采购政策的变化而做出的相应调整。

三、适应学校“三定方案”及管理职能调整的新需要

根据九江学院“三定方案”(2023版),学校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原学校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整体划入到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中心),目前由采购计划科、招标管理办公室两个科室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另外,学校“三定方案”对部分管理职能部门(如基建处、后勤处)的维修建设与绿化养护等分工进行了适当调整,招标采购制度也应当作相应调整。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放管服”改革的总要求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放管服”改革的总要求,进一步深化贯彻“学院办大学”的管理理念,本次招标采购制度修订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招标采购流程,提高小额、零星货物和服务采购工作效率。新增校内分散采购制度,将政府采购限额以下且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10万元及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实施权限下放到各二级学院,适度扩大二级学院的采购自主权,同步强化其采购主体责任;若项目申请部门为二级教学机构之外的机构(部门),则小额、零星货物和服务采购统一由招标与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采购,以提高招标采购工作的整体效率与服务水平。

五、进一步确保学校招标采购制度体系化、规范化

本次招标采购制度修订增加了2项新制度(《九江学院校内分散采购实施细则》《九江学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并对《九江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九江学院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九江学院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细则》等10项制度进行了修订,确保学校招标采购制度体系化、规范化、明晰化。明确了学校招标采购分为建设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校内集中采购和校内分散采购四种类别;明确了项目申请部门是采购活动的第一责任主体,是加强采购管理的源头单位;明确了对采购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归口管理范围的各申请部门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进行指导与审查。

六、进一步梳理明确了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采购管理流程

其中新增的《九江学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旨在解决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存在的“多头管理、分工不明、效率低下”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维修改造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了维修改造项目的招标采购管理。后勤管理处负责概算造价在 400 万元以下的小型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工作(不含涉及结构加固的工程);基建处负责涉及结构安全、校园路面维修改造与概算造价在 400 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工作。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由招标与采购中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招标程序;单项预算金额(或估算价)在50(含)万元--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限额之间的,由招标与采购中心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程序;单项预算金额(或估算价)在50(含)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改造施工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直接发包或自行组织实施。

七、进一步完善了学校采购项目的验收管理规范

新修订的《九江学院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使用部门主要职责、归口部门职责;验收方式在原自行验收、专家验收的基础上,增加了第三方验收和行业验收这两种方式;新增了验收的过程要求;修订了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①责成供应商整改;②整改到位后,由验收牵头部门组织第二次验收,验收程序参照第一次验收,验收标准不变;第二次验收时,验收小组重点就“第一次验收不合格责令整改的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出具报告。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根据合同约定予以退货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新增了验收资料归档的要求。

八、为我校采购工作人员提供了实操必备工具书

   《手册》全面梳理了学校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核心要点和具体工作的操作流程,供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采购工作人员参考,旨在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科学、规范的采购支持。《手册》主要内容包括:(一)九江学院招标采购系列制度问答式解读(50问):重点阐释招标采购的概念与分类(建设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校内集中采购和校内分散采购),重点解读现行招标与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核心要义,重点梳理九江学院最新招标采购内控制度的核心要点。(二)九江学院招标采购工作流程图与审批样表:包含了采购计划立项到采购需求编制流程、采购需求公示与采购需求审查流程、公开招标的校内外操作工作流程、校内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具体操作流程、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及注意事项、合同签订与验收管理的操作流程等一系列招标采购工作流程图与审批样表。(三)结合我校招标采购工作实际,将《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九江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5版)》《九江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工作指南》纳入本手册。

综上所述,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中心)组织的本次招标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系统性修订,以“守底线、重规范、提效率、优服务”为核心理念,通过主动对接国家与地方法规政策、紧密衔接学校内部治理架构调整、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构建了一个权责更为清晰、分类更加科学、流程持续优化的招标采购管理体系。不仅强化了制度体系的规范性与完整性,明确了从采购需求源头到项目验收归档的全链条责任,更通过适度授权与精准监管,有效提升了采购效能,夯实了学校依法治校和廉洁风险防控的根基,为全面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3353”决策部署,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实、高效的采购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