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整改要求,每年对上一年度新购置及变动的资产进行清查。学校决定即日起对各部门、各二级学院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所有购置及变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清查内容:
1.新购置的资产数量、规格型号、放置地点、领用人、入库日期等。
2.变动资产是否办理移交,手续是否完备。
3.报废资产是否符合报废条件,报废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先行自查,于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书面自查报告交于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审核,国资处将对审核有误的资产进行相应处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