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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5-05-27 12:57:23  浏览:

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九江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内容和范围

各单位各部门2024年度新增仪器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资产入账时间自202411日至20241231日)及核查2024年度本部门资产变动情况

二、清查步骤

(一)单位自查阶段(即日起至各单位截止时间)

1.核查2024年新增资产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及时推进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登录九江学院资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本部门2024年度入账情况,盘点本部门2024年度固定资产并填写《九江学院固定资产清查表》(附件1。若资产存在盘亏盘盈闲置的情况,需分别填写《九江学院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附件2)、《九江学院固定资产盘亏报告单》(附件3)、《九江学院固定资产闲置报告单》(附件4

2.领取及打印标签

各单位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自通知之日起可到二号行政楼702领取2024年度新增资产标签并发放给资产使用人,大批量公共家具(如教室课桌椅、学生宿舍家具、专业机房电脑桌椅等)可不粘贴条形码,但若标签缺失需及时补打。

3.核查2024年度本部门资产变动情况

因学校机构、人员调整导致资产使用单位、使用人或存放地点变动的,资产使用人需及时告知原单位资产管理员,通过“九江学院资产综合管理系统”完成资产账变动,确保账实一致。

汇总上报阶段(自查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清查结束后,使用单位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说明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开展情况、清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格式详见附件5)

报告纸质材料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jjugzc@163.com

三、清查进度及要求

(一)清查进度

1.党政管理机构请于69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2教学机构科研机构、教辅机构请于616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二)清查具体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实物清点,粘贴资产标签,按时完成实物盘点并上报材料。

四、核查工作安排

617日起,资产管理处对相关部门进行资产抽查。

五、联系方式

老师  8311092

附:1.《九江学院固定资产清查表》

2. 《九江学院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

3. 《九江学院固定资产盘亏报告单》

4. 《九江学院固定资产闲置报告单》

5. 附件5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参考格式)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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