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科工作职能:
1.负责处理资设处对外联络和日常行政事务,并协助处领导做好处内管理,协调各科室工作。
2.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包括文秘、档案、考勤、公文处理、及印章管理,
3.负责部门经费预算、管理及报帐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各类会议,根据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5.负责本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本部门宣传工作、信息化建设、网站维护等;
7.负责起草资设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信息报送,以及综合报表的上报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计划科工作职能:
1.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编制、汇总工作;
2.采购前期的计划申报及技术参数的汇总整理工作;
3.采购的后期验收工作;
4.办公家具年度预算的上报工作;
5.仓库日常管理工作;
6.闲置资产的调配工作;
7.政府采购结账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工程修缮科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工程项目的方针、法律、法规,严格按工程程序办事;
2.做好学校维修项目的立项工作;
3.做好项目建设文件,会议记录及工程前期资料收集工作;
4.拟订工程基本建设计划,每年6月10日至6月30日,特殊情况9月补报;
5.参与校内工程招投标工作,代表校方把好关;
6.工程完成后,牵头组织校有关部门或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验收;
7.完成日常小修项目的现场勘察,下达任务的前期工作;
8.做好房屋图纸及资料的管理工作,协助维修实施部门查阅、借阅工作。
(四)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负责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及学校其它经营性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统计、评估、检查;
3.负责学校收益的催缴等产权管理工作,明晰学校内部产权关系;
4.归口统计和汇总经营性资产的相关数据,对经营性资产进行绩效考核;
5.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6.其他涉及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相关事务;
7.处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能:
资产管理: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负责制定我校资产管理规定和办法;
2.负责固定资产的入库、报废审批,所有资产的管理及有效利用。
房产管理;
1.负责全校公用房的防雷检测工作;
2.负责办公用房的调配及日常管理;
3.负责租赁房的分配及房租的核算、收缴工作;
4.负责房改房的产权证办理;
5.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办理;
6.负责校外门面的合同签订和日常租金的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