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资源整合的要求,药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法学院、建筑工程与规划学院及驻浔东校区各职能部门要进行搬迁,请以上部门对资产进行清理、统计后,按要求填入附件表格,并指派一名联络人,于3月15日前交到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318985)。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月14日
附件【统计表.xlsx】